【光明论坛】发挥党组织在共同富裕中的强大组织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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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祝奉明(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把各领域广大群众组织凝聚好。”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尤其需要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团结带领全国人民把美好愿景转化为现实生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组织建设重点突出、亮点鲜明,通过不断增强组织效能,激发党组织生机活力,党组织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助力党团结带领人民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推动共同富裕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新征程上,我们要继续深入探索党组织的组织功能建设的内在规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强大组织功能,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创新组织体系,建强“主心骨”,夯实力量之源,增强共同富裕工作领导力。当前,围绕共同富裕这一重大政治任务,要打造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党组织,既要根据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出现情况及党员流动情况调整或设置党组织,打破传统组织设置方式;也要围绕有利于辐射带动、资源整合的要求,跨区域、跨行业建立党组织,实现经验共享、资源互补、共同发展,确保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和运用。从而切实增强党组织的领导力,提高党组织把方向、做决策的能力和定力,使党组织成为“主心骨”,发挥党的强大政治优势,确保顺利推进共同富裕。
提升主体能力,培育“突击队”,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共同富裕政策执行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执行力,再好的政策措施也会落空。”共同富裕关键在人,党员干部是共同富裕的核心要素,其数量多少、质量高低、能力强弱、素养好坏直接关系到共同富裕能否顺利推进。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党员干部队伍刻不容缓。通过做好干部教育培训,提高理论素养和政策执行能力;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完善激励保障机制,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引导他们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选配、监督和考核工作。从组织上、思想上、行动上确保广大党员干部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共同富裕工作中。
优化体制机制,着力“固长远”,增强共同富裕发展推动力。法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通过健全和完善党规国法,构建党组织内外共同遵守的制度规范,实现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和制度化,不仅是保证党组织职权顺利实施的客观需要,也是保证社会各界利益不受侵害的必然选择。一方面,不断完善党内法规,依法授予和分配党组织职权、界定党组织职责、保障党组织职能,规范党组织的组织功能;另一方面,完善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引导,规范党员的行为,确保党组织依法维护人民利益、领导社会治理、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好学习、拥护、捍卫、执行制度的表率带头作用,保证党组织的工作不越位、不失位、不缺位。
强化服务效能,激活“原动力”,感召凝聚力量,增强共同富裕群众动员力。服务效能是凝聚人心,提高党组织动员力、组织力、战斗力的最重要手段。伴随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群众利益诉求更加复杂化和多样化,服务需求日益增加,党组织只有在共同富裕中站稳人民立场,着眼于服务型党组织的建设,坚定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本领、改善服务质量、创新服务载体,提高群众对党组织各项工作的满意度,才能将广大群众有效组织和动员起来,紧紧团结在自己周围,为共同富裕汇聚起磅礴力量。
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新阶段,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美好画卷正在徐徐展开,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组织功能,把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各类社会组织团结、凝聚起来,投入共同的事业,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埋头苦干、奋勇前进。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4日 02版)
国是说法|掌掴幼儿的家长被刑拘,孩子打架到底该怎么办?******
文/赵斌
近日,两名男童在幼儿园抢玩具时,一名儿童头皮被对方戳破。受伤男童家长鲁某某到对方家中讨说法期间掌掴对方男童,并于冲突中将对方男童祖父推倒致其腿部骨折。鲁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检察机关已介入案件。如检察机关确认相关行为事实构成犯罪,鲁某某有进入批准逮捕程序的可能。
原本仅是两个小孩子之间的摩擦,不料却演变为一场刑事案件。不少网友在两方家长里选择“站边”并展开讨论,一度将此事送上热搜。
更多理性的网友在思考、讨论:遇到此类问题应该怎么办?
中新社国是直通车为此采访中外专业人士,寻求建议。同时,也了解国外在处理类似问题时,有哪些经验值得借鉴?
事出有因,刑拘重了?
鲁某某用不到一天时间,从本应对方前来道歉甚至赔偿的占理一方,变成面临刑事处罚风险的“犯罪嫌疑人”。
“处理方式过激,打孩子、动老人不可原谅。”很多网友表达出此类观点;
“打得轻,自己孩子不教育就会有人替你教育,如果自己孩子被打会不惜一切代价打回去,人之常情。”这种观点也并不罕见。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通过网上公开视频可以反映出,年轻男子掌击儿童左侧面部致儿童倒地,如果该儿童经过伤情鉴定确认为轻伤或以上,该男子将有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风险。按故意伤害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张明表示,如果是伤情较轻,未达到轻伤程度,则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给予拘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并且,“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视频中男子既殴打了孩子,又伤害了老人,原则可以根据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有网友认为,老人受伤是因为拿椅子要砸鲁某某,推倒老人是正当防卫,应该免责,最起码不应该受到刑事处罚。
张明对这个观点持不同意见。因为老人在搬起椅子后年轻男子可以通过中间间隔、劝架的人避开老人椅子可能带来的伤害;同时,老人的力量和速度都有限,而致害人正处壮年,双方力量对比悬殊,视觉上该男子完全有能力正面迎接而防止老人伤害到自己,并且大门敞开,也应该有机会夺门而出以达到避免伤害效果。
张明说,从视频中可以看到,致害人冲上前用大力把椅子和老人一同推倒应该超出了必要的防卫限度,其举动明显具有攻击的意图,因此更倾向认为构成故意伤害。从目前报道的结果看,造成老人腓骨骨折,一般大概率会被确认为轻伤,这将给该青年男子带来极大的刑事法律风险。即便是老人对其动手在先,也仅仅是在赔偿和责任认定时有适当分担,不足以免除其刑事处罚。
孩子被打,应该打回去?
加拿大专业从事少年儿童教育工作的华人学者彭伊博(Echo)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她接触到的当地家长相比国内家长更注重孩子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注意训练孩子体格甚至搏击、格斗技能,只要自己的孩子不吃亏,并且通过了解确认错不在己方,他们就不会放在心上。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内蒙古乌兰浩特市青年社工服务中心主任李剑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幼儿园阶段儿童之间冲突并不完全是坏事,尤其是男孩子。在一定条件保障下,尽量采取密切关注、不要干预的态度。”
李剑认为,幼儿园阶段儿童认知并未充分建立,更多地让孩子自己面对冲突并相对独立处理,这对孩子思维方式培养和大脑发育有益无害。前提是家长等监护人要密切关注,发现事情超出限度等问题及时介入。但这绝不是鼓励孩子“打回去”,因为孩子总有独立面对社会的时候,也总有打不过的时候,这种观念一旦在孩子心理上被固定,会给孩子的人生带来难以预估的风险。
彭伊博认为,如有介入孩子打架等冲突必要,一定是先倾听孩子的陈述与意见,如果孩子受了委屈先表示理解和安慰;如果孩子侵犯了别人,也别着急责备批评,以孩子描述为主尽量多方面了解事情原貌,再确定处理方案。
李剑说,引导孩子思考除了动手还有没有其他处理方式,逐渐培养孩子发散性思维习惯,不要直接给解决方案,因为这将限制孩子的思维模式建立,不能要求孩子给出的方案完美,方向正确即可。如果发现孩子明显有错误思想或举动,大都是源于父母等共同生活人的影响,孩子是家长的一面镜子。如果不能和孩子有效沟通,那更是家长在日常影响、带动、示范等教育过程中出了问题。
同时李剑指出,小学阶段12岁左右儿童尤其是男童如果暴躁易怒好动手,往往与即将进入青春期雄性激素分泌旺盛有关,不能简单压制,可通过和其兴趣匹配的体育运动项目来纾解他需要宣泄的体能和情绪。如果学习武术散打等对抗性项目,具有一定水准的老师、教练一定会注重武德培养,这对孩子身心发展有非常积极的作用。而初中阶段的孩子发现有暴力倾向等问题,还要关注其接触的人和事,是否是正能量。密切关注、尽少干预、重在影响和带动。
遇到“熊孩子”+不懂事家长组合怎么办?
孩子间冲突中,受伤一方家长很心疼,但不懂事家长和“熊孩子”往往同时出现,遇到了该怎么办?
彭伊博说,加拿大幼儿教育机构如果遇到学生冲突受伤情况会非常积极主动地处理并承担责任,如无绝对必要不会让受伤害一方知晓施害一方儿童信息。家长如果对教育机构处理不满,大都会找校长、找主管部门、找律师、找警察,不会善罢甘休,甚至选择转学。
据知情人向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透露,涉事幼儿园疑似是双方居住小区配套的幼儿园。国是君拨通了该幼儿园电话后,有人称“具体不清楚,要了解情况去派出所”后,便直接挂断了电话。
目前从公开报道中也尚未找寻到幼儿园关于此事的相关处理方案、所做工作甚至是态度。在网民聚焦涉事双方时,幼儿园的责任与态度也不应被遗忘。
张明建议,如果孩子在学校受到欺负、霸凌或者其他伤害,第一时间应该首先和学校等孩子就读的机构沟通,因为未成年人在入校时监护责任已经发生转移,校方和教育培训机构必须对孩子的人身安全负责。如果直接与对方家长沟通理论,则极有可能产生正面冲突,从而由主动变为被动,把有理的事办成了没理。
如果孩子多次被欺负但并未造成轻伤等严重后果,并且学校老师等沟通无效,可以注意保留证据并争取学校老师或其他孩子作证,之后向教育主管举报其遭受校园霸凌,也可以同时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报案,检察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训诫、矫正或者向其家长作出强制家庭教育令等措施。同时,受害学生家长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