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氧机也被买断货!厂家加紧生产,普通家庭要配吗?******
近日,多名等医生提醒疫情中的老年人要警惕“沉默性缺氧”风险后,制氧机的热度再度攀升。
12月23日,澎湃新闻记者查看各大电商平台制氧机的销售情况,一天之内多款制氧机产品相继被网友“买空”缺货,上午还在显示预售的制氧机,下午就已下架。
多家制氧机生产企业则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生产销售正常,短期需求爆发,正在加紧生产。
12月23日,制氧机相关概念股跌涨不一。截至收盘,亚辉龙涨5.26%,鱼跃医疗涨4.97%,可孚医疗涨3.96%,九安医疗涨0.97%,杭氧股份跌2.34%。
制氧机缺货
百度指数显示,近14天,制氧机的搜索热度环比增长22%。有电商平台则表示,环比来看,制氧机和血氧计的销售没有太大变化。
山西消费者张莹(化名)的家中有两位老人,其中一位具有较为严重的心血管疾病。为了让老人平安度过新冠病毒“感染高峰期”,她于12月21日晚花费2690元,在京东平台下单了一款3升的鱼跃8F-3AW制氧机。
张莹告诉澎湃新闻记者,“那天晚上我准备购买时,这款本来已经显示当前区域无货,但是过了一会我又刷新,发现还剩三件,就火速下单了。”两天后的12月23日下午,张莹顺利收到了制氧机。
然而,晚两天下单的用户就没有那么幸运了。12月23日,澎湃新闻记者登录京东、淘宝等电商平台,发现制氧机正在接二连三地售罄。
以张莹购买的鱼跃制氧机为例。23日16时左右,鱼跃京东自营官方旗舰店中,仅剩一款3升容量的8F-3zW制氧机,且需要预约才能购买。然而两个小时后,该店铺内的所有制氧机均显示无货。
淘宝平台的鱼跃旗舰店同样如此。12月23日上午10时15分,澎湃新闻记者询问该店客服是否有现货,对方称,“目前除了血氧仪是预售,其他能拍下的都是现货。”
然而没过多久,3L浓度90%的小型家庭式雾化氧气机变为预售,显示23日11时开售。预售开始三个小时后的15时30分,记者再次浏览店铺,发现该款型的制氧机已经下架。
截至21时20分,该店铺内,7款3L浓度制氧机中,只有2款“3W医用标准”制氧机和“语音播报”制氧机在售,价格分别为4480元和3380元;8款5L浓度的制氧机中,只有1款售价为5580元额“药房同款医用标准”制氧机在售。
同样的,淘宝平台的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中原本共有4款家用制氧机,截至发稿仅剩1款在售。23日下午16时左右,记者来到可孚医疗直播间询问库存情况,主播表示,“(缺货的款型)暂时没有了,要等再上架。后台有很多人在拍,(现有的款型)可能会随时下架。”
对于上架时间,主播表示也没有接到通知,“(制氧机)是刚刚才拍完才下架,可能要过一段时间才会有货,你可以每天都来看一下。”
淘宝平台欧姆龙官方旗舰店中,已经搜索不到制氧机相关产品。记者询问该店客服,对方表示制氧机下架了,没有收到上架时间的通知,且已经没有库存。而欧姆龙京东自营旗舰店中,所有制氧机产品均显示无货。
生产商称在加紧生产
相比口罩和抗原,制氧机等需求的突然增加,企业是否做好了产能上的准备?澎湃新闻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联系多家生产厂商。
可孚医疗证代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制氧机)前段时间开始好像就比较缺货了,(防疫政策)放开之后,很多公司的血氧仪、制氧机都卖得比较火,我们也在加紧生产。”
对于制氧机的产量,对方表示并不清楚具体数字,“后续产量会根据市场需求来定。”
官网显示,可孚医疗主要覆盖健康监测、康复辅具、呼吸支持、医疗护理及中医理疗五个领域,截止至2022年上半年,该公司共设有三大研发中心、五大生产基地、46家子公司。在呼吸支持方面,该公司生产呼吸机、制氧机、氧立得手提、便携式制氧器、氧气袋、雾化器、鼻腔护理等产品。
对于血氧仪和制氧机销量增大,该人士表示,“一方面,(销量增加)对于公司而言算是好消息,但是另一方面,非新冠相关的其他基础产品相对会受到一些影响。比如(消费者)感染之后,其他非必需非紧急的产品就没那么急着买了。”
鱼跃医疗证代则表示,“目前公司血氧仪的生产和销售都显示正常,因为有一些短期需求爆发,最近有点排产情况。制氧机的生产供应会好于血氧仪。”对于是否会扩产,该人士称,公司会根据市场需求安排生产。
公开资料显示,鱼跃医疗是一家以提供家用医疗器械、医用临床产品以及与之相关的医疗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其产品主要集中在呼吸制氧、糖尿病护理、感染控制解决方案等业务领域。
鱼跃医疗2022年半年报显示,在呼吸与制氧相关业务领域,公司拥有大量研发、制造与销售的经验与积累,其中,公司制氧机产品在业内处于领先地位。期内,该公司呼吸治疗解决方案板块业务规模较去年同期下降16.85%,制氧机产品较去年海外疫情类订单影响下的高基数有一定下滑,去除疫情扰动因素,其常规业务增长仍较为明显。
什么人需要使用制氧机?
据国家药监局官网,制氧机又称小型分子筛制氧机、医用分子筛制氧机、家用分子筛制氧机、便携式制氧机,其原理基本都是采用变压吸附(Pressure Swing Adsorption),以空气为原材料,不需任何添加剂常温下接通电源,通过分子筛吸附氨气及其它气体,即可从空气中分离出纯度为73土3%的氧气,根据每分钟最大出氧流量不同又分为1L、3L、5L、10L制氧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均按照二类医疗器械管理。
从医学的角度而言,具有肺部病变、心血管疾病、严重贫血等病症的人需要使用制氧机。但各地逐渐迎来新冠病毒感染高峰,普通家庭是否需要配备制氧机?
据《北京日报》11月18日报道,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感染综合科主任医师李侗曾表示,制氧机主要是供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使用,一般健康家庭无需在家中配置制氧机。
李侗曾认为,如出现胸闷、气喘、呼吸困难或其他低血氧症状,也应第一时间前往医院就诊,不宜在家中自己使用制氧机吸氧,吸氧浓度过高或时间过长都容易导致氧中毒,造成危险。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同时新冠疫情提高人们对肺功能的重视,日常监测肺功能需求凸显,制氧机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国联证券10月31日发布的研报显示,2014年至2021年,我国制氧机产量从19.76万台提升至416万台,年均复合增速达54.54%。
市场规模方面,我国制氧机市场规模快速增长。中研普华研究院发布的《2023—2028年中国制氧机行业发展前景战略及投资风险预测分析报告》显示,2019年我国制氧机行业规模约为40.5亿元,2020年增长到55.86亿元。按照行业的发展趋势,到2026年,中国制氧机行业的市场规模将达到157.23亿元。
国是说法丨太离谱,人活得好好的,却被网络“祭奠”4.3万次!谁该负责?******
文/赵斌
“人好好活着,却被人在网络平台祭奠,这不膈应人吗?”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近日发表文章,披露了这样一个案例:厦门女孩璐璐好好过着日子,却莫名其妙被他人在某网络祭奠平台祭奠4.3万次,法院认为“平台应承担侵权责任”。
其实,网络祭奠并不鲜见。记者在“企查查”搜索“网络祭奠”关键字,显示结果共103个。经查询了解,部分祭奠平台通过微信认证即可申请“纪念堂”,登记电话号码等信息后可以随意填写被祭奠人姓名、生殁日期、生平以及上传逝者照片,并不需要核验死亡证明以及申请人与被祭奠人的关系。
针对这种现象,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相关平台有因未尽到审核责任而受民事追责甚至相关处罚的可能。
活人被“祭奠”有违网络祭祀初衷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相关文章显示,璐璐的朋友偶然间发现,安息网络祭祀平台(化名)内设有“厦门美丽女孩璐璐纪念馆”,该馆建立于2016年1月,6年来访问量达4.3万余人次。
网页上详细记载了璐璐的“生平”,包括出生日期、籍贯、悼词,“2010年1月某天晚上离校后失踪,过了好几天才在海里发现她面目全非的尸体,愿在天堂安息”。纪念馆设有灵堂、网上墓园等动画背景,都放着璐璐的头像,另外还设有“音容笑貌”模块,发布了10张璐璐的生活照。这些照片均是璐璐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的生活照。
璐璐认为,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也确认这些情况属实,但因该纪念馆设立于多年前,当时还未实行实名制登记,所以目前只能找到设立用户的IP地址及昵称、登录名,无法提供其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称,“网络祭扫推动了绿色、健康、文明的祭祀方式,但在网络平台实际的运营过程中,由于监管不严、利益驱使,导致乱象丛生,有违网络祭祀的初衷。”
活人被“祭奠”,如何维权?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认为,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在从事网络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网络平台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与此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严格审查义务,防止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平台实施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本案中,安息网络祭奠平台应对其用户设立纪念馆进行严格审核,但平台并未严格审查被纪念者璐璐的信息、未严格落实注册用户实名认证,导致实际侵权人认定难,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在遇到类似不法侵害时,有可能主张到哪些赔偿?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解释说,赔偿一般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权行为给璐璐造成的损害主要体现在精神损害方面。民事损害范围及金额大小的认定,通常以侵权所造成的损失为限。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比较抽象,司法实践中通常根据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由人民法院综合确定。
为了有效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并获取应有赔偿,应怎样取得、保留相关证据?
张明说,侵权案件证据方面,需要围绕侵权主体、侵权行为、因果关系以及损害结果等方面进行组织。本案中,锁定侵权主体的证据需要查询并保留网络祭奠平台的备案主体名称等信息;侵权行为以及因果关系方面主要是网站平台上关于璐璐的所有网页内容与信息;损害结果需要从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等方面展开。
张明提醒,来自网络的证据属于电子数据,此类证据具有“易于变造性”,极易遭到被篡改、删除等破坏,被侵权人应第一时间采用公证、数据鉴定等方式对其予以固定。
“这类行为有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而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把活人信息发布到网络上供人公开“祭奠”,可能因捏造他人死亡的虚假信息并加以散布而涉嫌构成“诽谤”;如果还通过描述死因或者生平信息来公开羞辱被害人,诋毁被害人的人格,还具有“侮辱”的性质。根据转发、点击超过5000次,给被害人带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不良后果的严重情节,最终有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想象竞合最终从一重罪认定的刑事风险。
业内人士:祭祀平台乱象影响行业发展
线上祭祀这一“新殡葬”形式因部分平台存在种种问题而遭到诟病。在互联网殡葬服务平台“一空网”创始人、首席执行官马雷看来,相关平台受利益驱动而故意放松信息审核,不仅会给自身带来巨大风险,也将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马雷认为,当前线上祭祀平台审批与普通网站设立没有区别,加强监管甚至立法迫在眉睫。建议有关方面加大网络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宣传力度,并要求相关运营平台必须将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设立的“12377”免费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举报邮箱等入口链接及相关信息置于醒目位置。
事实上,官方已注意到这一点。民政部此前召开的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提供网络祭扫服务的平台、公众号、网站,各地要加强评价监督,对违法违规者,要及时会同网信部门予以查处。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